主题: 孝感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应城市0712-3220069)

  • 釹王控。
楼主回复
  • 阅读:7850
  • 回复:1
  • 发表于:2020/7/25 16:31:53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应城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01 /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

02 / 受理要求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03 / 待遇标准

1. 发放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90%发放。其中孝感市直、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发放标准为1242元/月;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发放标准为1125元/月。

2. 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代其缴纳,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04 / 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1. 重新就业的。

2. 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3. 应征服兵役的。

4. 移居境外的。

5.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 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的。

7. 被判刑收监执行刑期或被劳动教养的。

8.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在上述2、3、7条原因消失后仍未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中断后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待遇。

05 / 申领方式

线上办理: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http://si.12333.gov.cn/)

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到孝感市市民之家东二区失业保险窗口提出申请

06 / 失业保险金“扩围”(鄂人社发〔2020

〕23号)新规定

1. 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 2020年3月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3. 2020年1月起,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申领时限限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临时性、非单位就业以及灵活就业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金。

申领方式:符合第1条人员无需申报,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核定后续发。符合第2、3条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网上申报,也可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到市民之家东二区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07 / 联系方式

市直0712-2281791

孝南区0712-2779378

汉川市0712-8280571

应城市0712-3220069

云梦县0712-4322010

安陆市0712-5262869

大悟县0712-7265876

孝昌县0712-4776187

转自:孝感人社


  
  • 国富民强
  • 发表于:2020/7/26 21:47:21
  • 来自:亚太地区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来关注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