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放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90%发放。其中孝感市直、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发放标准为1242元/月;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发放标准为1125元/月。
2. 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代其缴纳,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