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廉洁征兵“十不准”,请你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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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7/29 17: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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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军委国防动员部纪委《关于大力纠治征兵“微腐败”问题的通知》、湖北省军区纪委和孝感军分区纪委《关于扎实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党委、政府、兵役机关的良好形象,确保我市征集兵员质量,现将廉洁征兵工作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扰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收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纠查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违背廉洁征兵行为检举途径

举报电话:0712-3137825

举报邮箱:1343934964@qq.com

举报地址:应城市城中小北街11号


应城市廉洁征兵特聘监督员名单

人大代表:邱金庭  电话:13707293375

政协委员:何立新  电话:13871873550

退役军人:周选波  电话:15098053535

应征青年:代  琪    电话:15971452507

群众代表:许军强  电话:13995899583



来源:应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应城市人武部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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