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公告】关于应城市逾期未检验摩托车的公告!

  • 浅浅dē伤
楼主回复
  • 阅读:1452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20 16:40:50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应城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为了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切实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应城交警对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予以公告,请相关驾驶人速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审验业务,对公告后仍不进行办理的,交警大队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褚警官

手机:13607291866

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元月19日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



















































































来源:应城交警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