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当地时间3月18日,西班牙众议院在经过最终投票之后,以202票赞成、141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规。该法规由众议院审议了一年多的时间,最终得到批准。该法规将在发布后的三个月之内正式生效。
在法律成立后,帮助死亡将成为西班牙国家卫生系统基础的一部分,患有“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疾病”或“严重、慢性和丧失行为能力的疾病”,并产生“持续且无法忍受的身体或精神痛苦”的法定年龄人士(也即成年人才有的权利)可以提出帮助死亡要求。目前而言,全球只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加拿大、新西兰和哥伦比亚有安乐死法律(哥伦比亚是通过宪法法院裁定,而未有议会立法),西班牙是第七个国家。
西班牙语原文来自La vanguardia
依据西班牙的这项立法,要求安乐死的人必须是西班牙成年人或者合法定居(至少持续居住在西班牙12个月)在西班牙的成年人,须确认其患上了已经确定为不可逆转、无法治愈的疾病,让其丧失自治能力和处在不可忍受的痛苦折磨中,在不受任何第三方逼迫和压力下,以其个人意愿以及保持清醒的理智和意识能力下提出安乐死申请。申请人须签署一系列法律文件以及立下遗嘱等。
到底安乐死是尊重生命还是对生命的不敬,这些年一直有这种讨论,或许对于人生最后的结束是另一个选择吧,这谁说得清呢?各个地方因为国情,宗教等不同,看法自然也是不同的。
现在的人类似乎应该把目光看向如何永生,而不是如何去死亡,当然当人走不到生命的延长的时候只能用更愉快的死来替代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