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文,你好,我是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关于你与孙某平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通知你一周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将对你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如果仍拒不履行义务,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3月9日,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黄武山在拿到新收的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拨通了被执行人孙某文的电话,在向其普法宣讲的同时,再次告知孙某文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这种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先礼后兵”的去电普法促执,已经成为该院执行局干警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被落实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
2015年3月,被告孙某文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父亲孙某借款50000元,约定借款利率按银行五年储蓄利率计算,但未约定还款日期。孙某过世后,被告孙某文承诺向原告孙某平偿还该借款,并于2019年3月向孙某平出具了欠条,约定月利率2%,亦未约定还款日期。2020年7月,被告孙某文向原告孙某平偿还了25000元本金,下欠25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经孙某平多次催要,孙某文一直拖欠未付。2021年3月孙某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孙某文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孙某文位于距应城市四千公里外的新疆伊犁,增加了执行难度。执行干警遂巧借两地的时间差,打破工作时间常规界限,不分白天黑夜通过电话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在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的过程中,抽丝剥茧、释法析理,以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在执行干警不厌其烦连续七天的“狂轰滥炸”般的去电普法攻势下,被执行人孙某文的“老赖”心态终于被逐步瓦解,2021年3月16日,孙某文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按法律文书规定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此案的顺利执结,是应城法院强力打造 “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应法执行”品牌的众多镜头之一。下步工作中,应城法院将进一步通过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执行措施和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