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自己种的树不能随意砍伐,否则会……

  • 轩延
楼主回复
  • 阅读:1721
  • 回复:0
  • 发表于:2021/8/3 8:30:40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应城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自己种的树随意砍伐,不仅违法还要补种。7月29日上午,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在黄滩镇临江口村委会举行一起涉嫌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林业专家、当地村委会代表9名同志参加。




案件情况

    吕某某等七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砍伐了辖区内意杨林木,数量在60到400株不等、总蓄积15到30立方米之间,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了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和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原则,要求吕某等七人在原地或异地栽植滥伐林木的3倍杨树,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进行修复。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并对该案进行了释法说理。林业专家就滥伐林木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





    经听证员商议后,认为吕某某等七名当事人滥伐林木的行为,已经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了破坏,七人不仅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应当共同承担“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





    人民监督员李佳剑表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实地听证,努力打造“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检察办案,不仅强化了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同时对周围的村民也是一次普法宣传,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