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七年前说起。2014年5月,被告宋某某向原告孙某某借款50万元,后经原告孙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成讼。法院遂判决被告应偿还原告50万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被执行人宋某某一套按揭房屋依法予以查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因此陷入僵局,法院遂于2019年10月25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一直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当前下落及新的财产线索,法院以“申请执行的条件不具备”为由不予恢复本案执行,于是孙某某开始四处上访反映其“心病”问题要求解决。
2021年5月至7月间,信访人孙某某经常前往应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每次情绪都异常激动,扬言如法院再不限期执行到位,自己就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信访接待负责人徐剑峨总是一边送上热茶,一边安抚情绪,通过热情耐心的交谈,拉近彼此感情距离,消除戒备心理,同时对其提出的诉求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仔细登记记录,并联系执行承办人迅速传唤被执行人宋某某到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宋某某到庭后同样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诿,徐剑峨敦促其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告知不如实或虚假报告财产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宋某某终于承认自己还有其他未登记财产,请求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庭协商处理。最终,在诉讼服务中心不懈努力和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宋某某自愿将所属三间车库和一套小产权房作价30.8万元抵偿债务,余下欠款19.2万元分期给付申请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握手言和,一致表示不会为此案再起任何纠纷,同时对应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达了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