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标准不断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居民幸福指数不断上涨,为了保护城市绿化成果,市园林局不断加大城市违规查处整治力度,但依然有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置若罔闻。
12月14日,市园林局养护队在日常养护时发现吴谷英村道路旁行道树长势欠佳,根部树皮剥落,木质结构裸露在外,随即通知综合管理队员对此事展开现场调查,发现该情况疑似人为恶意破坏,导致树木无法正常生长。调查人员立即到青林派出所立案协助侦查,经社区及派出所民警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为吴谷英村民朱某某。 经查,该村民认为路边香樟树遮挡了菜地光线,影响农作物长势,便私自用工具破坏树木,并抱有侥幸心理,用枯枝将底部围住,认为不会被养护人员发现。
12月22日,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对朱某某给予治安拘留10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当事人朱某某表示对恶意破坏公共财产行为悔恨不已,深刻认识到错误。
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
借此呼吁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爱惜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城市绿化来之不易的成果,共建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爱护城市的一草一木是每个市民的义务,人人都该担当起监督和保护城市绿地的责任,如市民在城区范围内发现有破坏绿化成果现象,可及时向园林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3-621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