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应城多部门联手打击集贸市场贩卖野生动物行为

  • 旧人成梦
楼主回复
  • 阅读:363
  • 回复:0
  • 发表于:2022/1/13 19:47:08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应城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春节临近,“野味市场”也开始活跃。2021年12月,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集贸市场有人贩卖野生动物。经过调查核实,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立即与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对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月11日上午,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该集贸市场对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进行突击检查。


上午9点,集贸市场里人来人往,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检查人员在集贸市场中间,发现了一家家禽冻库摊位前摆放着狗獾、野兔、野鸡、喜鹊等野生动物进行交易,旁边还有一个摊位也在贩卖野生动物,他们把野生动物尸体公开摆放售卖,毫不避讳。执法人员上前了解情况,并对摊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贩卖野生动物行为查处。同时,职能部门表示将会追索来源,从源头治理管控。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查获了野生动物102只,其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13只。



集贸市场是城乡居民不可或缺的生活物资重要交易场所,集贸市场安全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为做好今冬明春集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规定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全面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的野生动物,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来源:应城市人民检察院】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