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通告】应城市关于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

  • 别拿装逼当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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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3/5 8:50:38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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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防止餐厨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使用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保障市民食品健康安全,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日起,全市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实行统一收运和处置。

二、严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排放餐厨垃圾,禁止将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垃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须在2022年3月1日前与经市人民政府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责任书》、《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合同书》,并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须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许可的服务企业进行统一收运和处置,自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和处置之日起,未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许可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有关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四、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保持收集容器密闭、完好和整洁;按要求自觉做好餐厨垃圾的统一收集工作,积极配合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企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地下管网,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或交由无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和处置。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电话∶12319。本通告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应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应城市公安局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分局

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

应城市商务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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