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河村
位于城北街道西部。东临大富水,南与城中街道范河村毗邻,西与热火村相连,北与膏都街社区接界。距城北街道办事处直线距离2.6千米。土地面积 2.9 平方千米,耕地面积 111.93公顷。辖龚家河、李家河2个自然湾,共631户、2711 人。因龚家河自然湾得名。清雍正年间属怀仁乡;光绪年间属后河团。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三民乡。1950年属范河乡。1955年成立联盟农业合作社。1958年更名龚河大队,属范河管理区。1961年属范河人民公社。1975年属城关镇。1978年属红旗人民公社范河管理区。1985年属城郊区陡河乡。1986年属城北街道陡河管理区。1992年属城北街道龚河管理区。2000 年属城北街道。以务工和种植水稻为主兼有养殖业。有村民活动室、村卫生室等设施。村委会驻龚家河。
龚家河
位于龚河村西部。东至大富水,南至城中街道范河村,西至热火村,北至李河。有村民521 户、2290人。土地面积2平方千米,耕地面积 92.42 公顷。《龚氏宗谱》:明末,龚氏先祖从江西迁至蒲阳北大富水西岸定居,故称龚家河。村民以务工和种植水稻为主。砖结构楼房为主,块状聚落。通公交车。
李家河
位于龚河村北部。东至大富水,南至龚河村三组,西至膏矿住宅区,北至膏矿膏粉厂。有村民 110 户、421 人。土地面积0.9平方千米,耕地面积 19.51公顷。明洪武二年(1369年),李氏迁至蒲阳北大富水西岸定居,故称李家河。1950 年,湖北应城石膏矿开矿将李家河分为两部分,西北边称前李河,东南边称后李河。习称李河。村民以外出务工和种植水稻为主。砖结构楼房为主,块状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