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应城公安关于严厉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自欺欺人
楼主回复
  • 阅读:2122
  • 回复:0
  • 发表于:2023/8/24 21:30:06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应城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

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从严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人员,从严查处涉黄涉赌经营服务场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
(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
(二)卖淫嫖娼,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站街招嫖的,发放招嫖卡片,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发布招嫖信息的;
(三)制作、贩卖、传播色情淫秽物品、图片、视频的,
组织色情淫秽表演的;
(四)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
(五)通过直播平台、新型APP软件等参与网络赌博、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从严整治,并追究场所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一)KTV、酒吧、迪吧等娱乐场所开展色情淫秽表演,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展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洗浴、足浴、按摩、私人影院、宾馆、剧本杀、电竞酒店、民宿、出租屋等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或者变相提供色情服务的;
(三)利用宾馆、酒店、茶楼、电子游戏厅、电竞馆、台球厅等场所开设赌场或者聚众赌博的。
四、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的,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
五、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六、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黄赌”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10
信件举报地址:应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应城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3日


来源:应城公安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