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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应城在线论坛删帖标准
应城人
楼主回复
16
居委委员
发贴数:3002
注册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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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051
回复:0
发表于:2011/12/2 11:08:40
来自:湖北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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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会员的持续增加,发帖量也越来越多,论坛的人气也越来越好,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是很多会员(包括一部分老会员)发贴的时候(新会员开始不懂不会,这可以理解和谅解),根本就不按照发帖规矩来发帖,也不看版块对不对,也不管是不是违规贴、禁发贴,随便就乱发,还有很多水贴、无任何意义的贴也在发,很多转载(到其他大型网站直接复制粘贴)的图片也不能正常显示
……
这种无视发帖规则的做法无疑严重影响了论坛的质量和形象,严重影响了浏览者的正常浏览,同时也给论坛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负担。为维护论坛正常秩序、营造和谐的应城百姓论坛,以及坚持论坛健康、绿色、积极向上的正确舆论导向,特制定本删帖标准。
一、发帖总则
1
、发帖(含回复)原则:有意义,健康,绿色,积极向上,娱乐,交流,和谐,包容。
2
、凡帖子(含回复)中出现下列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头像等)时,一律做出删除处理并不通知发帖者,情节严重的,施行禁言处罚直至注销账号
ID
。
对论坛、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害和影响的,保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1
)
.
违反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则的帖子;
2
)
.
破坏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的;
3
)
.
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
.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
.
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
6
)
.
涉及政治敏感话题,攻击党委政府、党政领导的;
7
)
.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8
)
.
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挑衅、辱骂、脏话、爆粗口、人身攻击的,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
.
未经别人许可擅自公开他人隐私(含真实姓名、各类证件号码、照片(
正常帖子的照片如果是应城本地人,涉及本人阴暗面或者不好的行为和事件,请对人物显著特征部位如脸部、证件号、车牌号等局部进行马赛克等模糊处理
!)、联系方式、地址等资料引起投诉的;
10
)
.
散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或被证明是虚假信息的帖子;
11
)
.
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制造论坛网友矛盾的;
12
)
.
主帖无实质性内容、寥寥数语属恶意灌水或张贴垃圾信息的;
13
)
.
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帖,包含宣传其他网站和外链的;
14
)
.
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15
)
.
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16
)
.
抄袭、剽窃、恶意篡改他人拥有著作权作品的帖子;
17) .
使用煽动性文字语言故意夸大某些事实、误导网友、挑起争端的帖子;
18) .
主题或内容重复帖子,保留首发帖子,其余的删除或限制回复;
19) .
注册昵称(用户名称)同各级党政领导人(包括各级党政现任领导人及历届党政领导人)、战争或政治要犯名字相同、相似或谐音的昵称;冒用他人真实姓名的昵称引起投诉的;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使用带有人身侵犯、攻击、淫秽、恐怖、敌对、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我侮辱、猥亵的昵称。
昵称中(包含修改昵称、注册昵称)使用主要内容为
“
应城在线网
”
、
“应城
在线
”
、
“
站长
”
、
“
网管
”
或者
“
版主
”
等字样的昵称;昵称中包含本站现任版主的昵称或者可能让人误认为是现任版主或网管的昵称的。
20)
.
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的。
二、版主、总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对下列主题帖子进行转移处理
1
、与论坛栏目内容无关的原创文章,转到论坛其他相应的栏目。
2
、不符合任何论坛版面规定,但又不违反论坛规则的帖子,转到『灌水乐园』。
3
、针对论坛的投诉或者建议的帖子,转到『公告建议』版。
三、为了版面整洁美观,给浏览者带来良好的阅读收益和愉悦性,论坛有权对下列情况的主题帖子的标题及内容进行编辑修改(含回复),不好修改的,直接删除。
1
.文章标题与内容不相符。
2.
文章标题有大量错别字或是病句。
3
.文章标题易引起争议和激发矛盾的标题。
4
.文章标题过长,或有大量特殊符号和标点符号。
5.
文章内容中有错别字或各种情况下出现的乱码,图片不能正常显示。
6.
文章内容中字体大小、颜色,排版布局不规范,音视频链接地址无效不能播放。
7.
文章内容中有谣传、误导、不实消息言论。
8.
文章内容中有国家法律法规和论坛发帖标准不允许涉及的言论。
四、论坛有权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帖子进行锁帖限制回复处理
1
、网友之间互相挑衅、对骂、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等。
2
、无明确观点内容且回复趋向灌水的帖子。
3
、回复有趋向于矛盾激化的帖子。
4
、敏感话题、容易引发大规模争端的帖子。
5
、有必要限制回复的版面或论坛公告。
6
、被网友重复多次顶贴翻上来的过期老帖子。
五、关于删贴投诉标准
贴子被删除请用户首先阅读《论坛管理条例》并自我反省,对管理不服导致的矛盾不得发帖讨说法,请直接向管理员发送投诉站内短信进行投诉。发帖讨说法即视为放弃投诉权,所发帖也一律删除。反复发贴讨说法超过三次则实行禁言处罚直至注销用户账号
ID
。
投诉站内短信请提交以下内容:
投诉人
ID
投诉事件
事件发生时间
投诉理由
投诉证据
敬请各位管理员、版主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同时也敬请各位会员按照要求发帖并积极监督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新会员注册后,不要急着发帖,请先到
“
新手帮助
”
板块学习相关的发帖技术以及发帖规则!
温馨提示:
凡是针对应城民生、热点、焦点的话题,涉及到党和政府以及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话题,请参与讨论交流的会员理性文明发言,坚持以事实说话,就事论事,不能谩骂和攻击,不能把论坛作为发泄个人不满和私愤以及仇恨的平台,不能恶意炒作,希望大家珍惜和爱护这个前所未有的好论坛!
记得某明星曾经说过: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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