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最新消息我市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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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3/9 16:13:00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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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暨调查登记工作会议。市领导肖红梅、席国爱、熊建平、曾红年、魏小波出席会议。

  市长肖红梅指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实事、好事、喜事,事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这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让这一利民政策惠及全市人民。

  她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突出重点,把宣传发动工作列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首要环节,把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要牢牢抓住规范运作这个重要前提,对参保群众的户籍、年龄等信息逐一核对,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做到底数清、数据准。要牢牢抓住方便群众这个基本要求,指导群众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对群众的参保申请要做到即时受理、迅速办理。要牢牢抓住基金管理这个安全屏障,加强防范意识,健全监管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保证基金运行安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干部职工要深入村组社区、住户家庭,把政策讲清楚、讲明白,引导群众自愿参保。对由此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乡镇、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席国爱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建平安排部署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市地税局、公安局、城中办事处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各乡镇在会上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其他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规定的档次缴费,国家对个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补贴,年满60周岁后可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我市将于今年5月31日前,上报全市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社保数据。7月1日后,开始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2月31日前,组织城乡居民中的适龄人群参保。

来源:应城电视台 作者: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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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杨
  • 发表于:2012/3/9 22:29:50
  • 来自:湖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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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好事,特大好事,哈哈!!这回办了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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