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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3/22 14: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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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试行) 服务等级 一级 硬件设施 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每3户至少1个;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建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对各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仪容整洁规范。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做应急处理,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回访率达100%。 7、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相关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节假日有专题活动;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制定装修登记、告知、监督、检查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和报告。 11、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业主沟通面不低于9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业主反映问题的处理率达98%以上。 12、获得国家或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称号,或制订相应的争创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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