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铬超标药用胶囊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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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4/24 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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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稽查队:

按照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当前,我局已全面展开铬超标药用胶囊的清查工作,为了全面排查我市药用胶囊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安全隐患,根据上级局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铬超标药用胶囊清查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目前药品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本次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是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及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劣药的典型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二、为加强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查处工作领导小组,谢中乐同志任组长,杨怀杰任副组长,成员有:陈腊元、叶利雄、梅红莉、丁昌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科,叶利雄任办公室主任。

三、鉴于我市目前尚无明胶、药用胶囊和胶囊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全市排查对象为4家药品批发企业、92家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全市医疗机构(含2家医院制剂室),由原稽查执法划分的四个片区小组承担各自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排查工作,即一组负责人:陈腊元、周桂新;二组负责人:叶利雄、付庆萍;三组负责人:梅红莉、黄琼;四组负责人:丁昌洪、王建萍。

四、此次查处的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的劣药具体生产企业和品种见附件1。

五、按照省及孝感市局要求,建立信息联络员及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我局信息联络员:叶利雄,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4月份清查工作实行日报,各排查小组于每日下午2:50前将当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报联络员叶利雄;每日下午3:00前,由信息联络员汇总统计后填写《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进展日报表》(附件2),《铬超标药用胶囊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孝感市局安监科。

六、工作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落实工作部署,并将其列入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二是实事求是,依法查处。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不合格药用胶囊、胶囊剂药品时,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认真查办涉案企业,坚决控制销毁不合格产品。三是做好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发布工作进展信息,解读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坚持正面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展示执法形象,树立监管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转自应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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