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不慎将身份证遗失应城怎么办养老保险

  • 小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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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8/13 9:42:28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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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您们好,根据刚出台不久的《关于解决原城镇企业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实施细则》孝政办发[2010]150号文件的规定,我父亲作为原集体企业职工,现已64岁,但未参加养老保险,属于农村户口,我市出台了原城镇企业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补充说明:对没有城镇户籍但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仍按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办法,办理参保缴费及退体手续,超过退休年龄的五年以内的,按在职职工补缴办法补缴,缴费的次月享受待遇。我父亲不知是否可办理?我父亲有户口簿,但不慎将身份证遗失,不知临时办理身份证明可否?急盼答复。

答:您可以携带您父亲的户口本、相片三张和您父亲在企业工作的原始依据来我局申报,我局将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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