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7月5日,应城消防大队深入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封一家隐患单位。
该大队执法监督员对位于应城市长湖村的中石油湖北孝感销售分公司应城长湖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有施工工人在该加油站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迅速组织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该大队执法监督员及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反复强调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其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全力根除火患,确保消防安全。中石油湖北孝感销售分公司应城长湖加油站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接受消防宣传教育,立即整改火灾隐患。(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