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市文体新负责人率领该局履职尽责督导组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督导暑期集中整治工作。
当日下午,该局督导组先后来到长江埠大普村文体服务中心游泳池、市和祥室内游泳馆、矿山公园四季温泉游泳馆等地,实地督导执法队员对暑期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集中整治工作。
据了解,2013年5月1日,《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3〕40号,以下简称“2013年通知”)发布实施,明确和细化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2013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GB 19079.1-2013)和《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6部分:滑雪场所》(GB19079.6-2013),对原来的国家标准进行了修改,新标准将于2014年5月1日实施,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审批条件及程序》第二条第(一)、(二)款中的“国家标准(GB19079.1—2003)”均修改为“国家标准(GB19079.1—201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体育项目。经国务院批准,游泳、滑雪(包括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为中国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督导过程中,该局督导组指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职尽责、严格依法执法,坚决完成暑期集中整治工作,为应城市民营造安全舒适祥和的宜居氛围。(熊俊杰 杨敏 丁立)
来源:应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