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新河公园项目
应城市新河公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X-201905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应城市新河公园项目已由
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应发改审批[2019]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应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应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应城市新河公园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5.3公顷,用地主要包括:建筑安装、环境景观、市政设施三大子项工程。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建(构)筑总面积370平方米(公共厕所,管理用房)环境景观工程(园路及场地面积8650平方米,其他用地6058平方米,绿化用地37557平方米)市政设施工程(给水、排水、电力、电讯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日历天) | 项目投资 (万元) |
应城市新河公园项目 | 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10
| 1591.05070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前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无亏损(以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公园综合体项目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以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共同作为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出具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信用服务”版块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为在职挂靠人员。投标单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相应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
(3)投标人须签署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常驻工地时间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上传)。
(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本项目工期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上传)。
(6)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涉及绿化的所有苗木的价格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价(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上传)。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①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②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运行,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该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gsggzy.com/)完成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的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 0712-2280284。各投标人如对数字CA证书存在使用方法的疑问,根据请拨打湖北CA咨询电话0712-2280293,颐信CA咨询电话0712-2280287。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6
月19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递交至
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5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应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应城市东大街15号
联 系 人:桂谢明
电 话:0712-32350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西路泰然南湖玫瑰湾二期7栋21D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联 系 人:岳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