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的忠实伴侣
玩耍、导盲、看家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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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时狗狗们也会发“脾气”
深夜犬吠、袭击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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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
爱狗的人爱得要命
怕狗的人怕得要死
近年来
孝感城区市民养犬数量逐年增多
引发诸多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犬吠影响居民休息,
成为邻里纠纷的导火索;
有市民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携犬外出惊吓他人;
犬的排泄物污染环境,
弃养犬、流浪犬增加,
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犬类传播疾病,
威胁市民身体健康。
为了引导大家
文明养狗、科学养狗
孝感正式颁布了
《孝感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据市城管委消息,我市《孝感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有效期2年,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进行制定,意在规范城市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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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规定,孝感城区包括主城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市临空经济区建成区。孝感城区养犬实行犬只强制免疫、登记管理制度,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办法》规定,孝感城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养犬人应当履行犬只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实施犬只免疫的机构应当为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加施免疫标识。
强制免疫后,养犬人必须带犬及时到,受城管部门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养犬人居住区域的登记点,为养犬办理登记,并领取登记证(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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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犬人携犬出户,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犬只系挂犬牌,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
? 携犬乘坐住宅区公用电梯,须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袋);
? 及时有效制止犬吠、追逐等妨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须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袋);
? 遛犬出户,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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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候车(机、船)室,以及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教育医疗单位;
? 公共浴场、收费的旅游景点;
? 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等场所;
? 集市、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
? 机关、单位的办公区、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
但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残障人携带扶助犬,不受禁止携犬进入的场所和区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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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实施后
以下部门将各司其职
共同做好犬类管理
▼
市城管部门:
负责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组织养犬登记;收容、移送流浪犬等无主犬;依法查处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公安机关:
负责扑杀狂犬,查处犬吠扰民、纵犬伤人、饲养烈性犬、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等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犬只强制免疫、检疫和疫情处置,发放犬类免疫证,以及对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犬类收容场所的建设管理及犬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
卫健部门:
负责狂犬病等疾病的预防宣传教育,人患狂犬病等疫情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
市场监督部门:
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养犬管理。
很多市民在面对
小区、宿舍、家属院内
流浪狗乱窜时不知所措
《办法》实施后
市民一旦再遇到这类问题
可拨打110报警或联系城管部门
公安部门、城管部门会组织
民警、城管执法到现场解决问题
市城管委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无主犬、流浪犬的,可以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机构或者告知城管部门处理。养犬人可以将放弃饲养的犬只送交收容机构。
犬只收容机构将对收容的弃养犬、无主犬和流浪犬建立接收档案。犬只收容机构可以将弃养犬、无主犬和流浪犬交由自愿认领的养犬人领养,并告知城管部门。
在此提醒广大养犬市民
自觉做好养犬登记证办理
及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在遛狗时务必拴绳
看管好自己的宠物
共同创建和谐的城市环境!
来源: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