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一天多起警情通报!这些“精日”分子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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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7/30 16: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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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辽宁、安徽、湖北、江苏等多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抓获多名“精日”分子和为“精日”群体提供服务的人员。网友纷纷叫好: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精日”分子张某曦大量发布“辱华”信息,煽动社会矛盾,被警方抓获


28日,湖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通报,近期,湖北武汉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侦破一起“精日”分子在境内外网站冒用他人身份注册账号,大量发布“辱华”、“仇华”信息,煽动社会矛盾案件,迅速抓获反华“精日”分子张某曦。


经查,张某曦(男,24岁,湖北孝感人)因受境外“精日”分子蛊惑加入“恶俗圈”,长期编造发布反动谣言,肆意辱骂和攻击其他爱国网民,冒用他人身份在境内外网站注册账号,大量发布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利用网络暴力对他人实施恐吓,煽动民族仇恨,丑化国家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日前,张某曦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武汉警方正在进一步扩大战果。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男子长期发布反动谣言被抓,主动交代其他“精日”分子的犯罪线索被从轻处罚


28日,湖北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分局通报,近期,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侦破一起“精日”分子在互联网平台大量发布“辱华”、“仇华”信息,煽动社会矛盾的案件,抓获反华“精日”人员李某龙。


经查,李某龙(男,17岁,湖北宜昌人)因受境外“精日”分子蛊惑加入“恶俗圈”,长期编造发布反动谣言,肆意辱骂和攻击其他爱国网民,利用网络暴力对他人实施恐吓,煽动民族仇恨,丑化国家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日前,李某龙因认错态度较好、主动交代其他“精日”分子的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多地警方发布拘留“精日分子”通报

据@大连市沙河口公安分局 通报,大连警方近日逮捕一名反华“精日”分子卢某,因其在境内外网站上大肆散布“反华”、“辱华”漫画作品,持续发表煽动“反华”、“仇华”和抹黑国家形象的“精日”言论,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淮南田家庵公安在线 7月28日发布警情通报,依法逮捕反华“精日”分子张某宁。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7月28日发布警方通报,新浪网民戴某翼因公开发表“南京大屠杀是假的”等反动“精日”言论,因涉嫌寻衅滋事警方将带某翼刑事拘留。




宿松县公安局7月28日发布警情通报,反华“精日”分子叶某扬等4人,涉嫌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为反华“精日”群体提供服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2018年3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孟某某因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录制视频寻衅滋事被南京警方行政拘留8日。




网友:网络不是不法之地!











2018年4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亵渎、否认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第二十六条指出,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

和宝贵的精神财富

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出于无知

无论是直接的方式诋毁

还是通过否认、美化侵略者

及其暴行来间接丑化

都需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来  源 |  共青团中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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