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实验初级中学2019年招生公告
根据应城市教育局2019年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应城市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招生政策公告如下:
1、应城市实验初级中学七年级招收户籍或居住在城区复兴巷以南、古城大道以西、蒲阳大道以北、工农路以东属三眼井和工农路居委会(挂靠户、单立户除外)的具有国网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碾屋村祖居适龄少年就读实验初中按《关于碾屋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的备忘录》执行。
3、市委引进的人才(含企业高管)子女和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我校就学的,按市委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4、8月25日---26日, 请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携带户口本或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主与学生应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毕业证到校登记;登记地点在实验初中南教学楼二楼西边教室,过期不予办理。
应城市实验初级中学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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